摘要:为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今日,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最新起草编制的三个涉及物业管理的示范文本,征求社会意见。
本报8月31日讯 (记者 胡斌)为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今日,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最新起草编制的三个涉及物业管理的示范文本,征求社会意见。
三个示范文本包括《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市房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起草的。记者注意到,三个示范文本规定得很详细,比如《管理规约》在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等诸多方面做出了规定。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业主禁止在非指定位置堆放、倾倒垃圾等细化内容都包含其中。
据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在物业销售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则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生效。
“这三个示范文本现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民可登录太原房产网查询上述三个示范文本,并在9月15日之前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反馈到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